来源: 船舶配套网整理     时间: 2026/9/6     共9 次浏览

上海市9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船舶建造及修理出厂报告(2026版)》

上海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印发通知,自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船舶建造及修理出厂报告(2026版)》,原2023年试用版同时废止。此举旨在进一步夯实船舶修造质量源头管理,通过统一数据标准、强化追溯机制,为船舶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和跨区域检验协同提供坚实支撑

新版报告涵盖船体、轮机、电气等50余项检测项目,明确所有数据须经船厂质检员与船东代表双重签字确认、船厂质检部门盖章生效。同时新增“外协校验不迟于出厂时间”等刚性约束,确保报告格式始终适配现行规范要求。此次修订也是推动长三角区域船检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着力打造一套江浙沪皖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模板,未来还将依托长三角船检一体化机制推动报告模板在长三角区域互认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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