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船舶配套网整理     时间: 2026/8/31     共9 次浏览

船舶排放控制区管控全面强化

进入国家划定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内的船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使用低硫燃油或者采取使用清洁能源、尾气后处理等与使用低硫燃油等效的替代措施-。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进出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的船舶燃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长江排放控制区,燃油硫含量限值标准有明确规定-。对于违反排放控制区要求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免责声明: 以上信息仅供一般性参考,不构成专业建议,具体操作请以官方原文、船舶设计图纸、设备技术手册及现场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