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舟山港外钓油品应急储运有限公司     时间: 2026/10/19     共15 次浏览

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6-015132

二、采购单名称:外钓油品绞车缆绳、引缆绳采购项目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6-10-24 08:49

四、报价有效期:2027-01-22

五、最高限价:65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舟山港外钓油品应急储运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任舟娜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0580-8233155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验货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

十二、其他内容:一、不得超过投标人招标控制单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二、所报价格须是人民币含税价; 三、报价单须加盖公章; 四、具体报价须包含原材料成本、包装、运输费(送货到招标人指定的现场)、保险、上下车、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售后服务等所有中标人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岛上仅有水路运输,供应商应包路上及水路运输费用); 五、对未接受的报价,不再另行通知; 六、以总价最低确定中标单位,如出现各投标人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以不含税的价格进行比较。七、投标人要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八、所供应商在接到供货通知后,需在一个月内指派专业人员配送至外钓岛(悬水小岛),不接受快递物流。逾期未完成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九、有材料需为全新正品,质保一年。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缆绳出厂必须完成全套质量检测,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材质证明、船级社认可证书、性能参数检测表等全套资质文件。相关产品参数将逐一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以次充好、二手产品等情况,可以要求立即停止供货,并依据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十、中标后声称报价失误而放弃中标,予以警告处罚一次。一年内累计 2 次警告,或者中标后不能按期提供产品、或者提供的产品以次充好,影响正常生产的,予以暂停供应商资格 6 个月处罚, 6 个月内不得参与集团的招标。一年内累计 3 次警告的,予以暂停供应商资格 12 个月处罚, 12 个月内不得参与集团的招标采购活动。

信息来源: 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