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九件司法解释的决定》(法释〔2026〕16号),已于2026年7月27日经审判委员会第1980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修改涉及的主要司法解释包括《关于审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更名为《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此次修改的核心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上述司法解释的重要法律依据,标志着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及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领域正式与《生态环境法典》衔接。该法典已于2026年3月12日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8月15日同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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