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船舶配套网     时间: 2026/7/24     共5 次浏览

地方层面政策法规

1. 湖北省《培育壮大绿色智能船舶产业若干措施》(14条)

2026年7月14日,湖北省国防科工办、省经信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实施。核心举措包括:

  • 技术创新支持:重大技术攻坚、“揭榜挂帅”项目最高支持1000万元;高端船型研发并形成标准规范的,最高支持2000万元

  • 产业升级支持:船舶制造业技改升级、数字化转型,最高支持1000万元

  • 标准化推荐船型:成功研发并转让知识产权的,一次性奖补150万元

  • 产业生态:优化项目审批、审图和检验服务;加快充换电、甲醇、氢能等补给网络建设;创新推出船舶专项信贷、融资租赁、产业基金等扶持举措

湖北2025年船舶工业产值已突破千亿元,规模居内河第一;全国八成绿色智能船舶研发设计、六成电力推进核心配套产自湖北

2. 辽宁省支持海洋经济建设新举措

2026年7月22日推出

  • 企业牵头承担高技术船舶、高端海洋装备等技术攻关项目,重点科研攻关任务给予不低于100万元支持

  • 企业承接海洋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给予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 设立海洋经济专项基金,企业发行蓝色债券最高可按一年期LPR的80%申请贴息

3. 福建省《电动船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6—2028年)》

2026年2月28日由省工信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目标到2028年,电动船舶年制造能力达50艘,累计投运电动船舶达150艘,全产业链规模达50亿元

4. 江苏省船舶海工配套产业推进活动

2026年3月26日,江苏省工信厅与中国船级社江苏分社共同主办配套产业发展推进活动。梳理形成了《2026年江苏省船舶海工产业链与供应链供需清单汇编》(第一批),初步编制了《江苏省船舶海工配套产品图谱》(第一批),收录70多个产品

5. 深圳市绿色港航建设资助资金实施细则

2026年7月印发施行。资助覆盖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清洁能源动力船舶、电动港作机械、清洁能源动力拖车、清洁能源加注五大类别。清洁能源动力船舶资助金额最高可达2000万元,同一艘船舶最长可连续申领5年资助

6. 蚌埠市绿色智能船舶制造与航运装备产业招商场景

2026年6月30日发布,围绕船舶修造、研发设计、船用材料、船舶配套、船舶服务五大方向招引企业

7. 青岛市推动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稳增长工作方案

2026年3月发布,巩固船用低速柴油机、船用锅炉、压载水处理系统、船用锚链等关键配套市场地位

8. 黄冈市《建设湖北省内河船舶制造转型升级先行区行动方案》

2026年1月发布,构建“一核两区多点全域”产业发展格局,推进船舶工业绿色化、智能化、标准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